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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雲林縣提供地理資訊收費標準」業經本府106年1月12日府行法一字第1062900176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收費標準1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7/1/12
發文日期:2017/1/12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62900176B號
主旨:「雲林縣提供地理資訊收費標準」業經本府106年1月12日府行法一字第1062900176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收費標準1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
二、另請本府計畫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分別函送內政部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,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處(法制科),並於本收費標準生效日同時以函停止適用「雲林縣地理資訊資料流通供應要點」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收費標準